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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亚体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博亚体育,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288.69万元,合计超过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10%。具体如下:
注:若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8.44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
(1)冻肉贸易业务,受行业市场影响,销售未达预期,公司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提取相应跌价准备52.55万元。
(2)速冻食品、食用油业务,系新开拓业务尚未形成规模,公司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提取相应跌价准备15.89万元。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按照相应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预计预期信用损失。
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0.2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218.54万元,其他应收款1.71万元。相关信用减值损失主要是公司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共计核销315.61万元,系全资子公司上海宏辉食品有限公司的应收货款,根据法院裁定,已破产清算结束,前期已计提减值准备315.61万元,现做核销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88.69万元,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减少公司2023年度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4.6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2日(星期五)至0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等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举行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指标、利润分配等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黄暕先生,财务总监陈来凤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燕娟女士,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会发生调整)。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4月12日(星期五)至04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经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农业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强国基础,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税务部门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要求,出台多项惠农、助农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鼓励和支持,鼓励农产品流通行业发展,切实帮助农户农企解决涉税难题,为乡村振兴注入“税力量”。对从事果蔬流通的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包括销售蔬菜产品免征增值税、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等。农业现代化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短板,推进农业现代化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这是21世纪以来第20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我国果蔬行业在脱贫攻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来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程中将继续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国果蔬产量稳步提高,区域优势品种愈加突出,但随着消费者的消费升级,果蔬消费产生结构性变化,高端优势果蔬供不应求,而一般的果蔬产能过剩,积压滞销的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农产品消费需求呈现个性化、多样化特点,果品品牌和品质成为影响消费者需求的主要因素。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产品质量和品牌建设至关重要,是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农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要从种植端入手,把质量放在首位,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优化供应链,建设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强化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延长供应时间,保证产品质量;推动果品产业标准化生产,注重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加强品牌管理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等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有效供给。用质量兴农,用品牌强农,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不断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和消费升级新变化。坚持绿色发展,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持续发力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走质量兴果、品牌强果的新道路。
同时在互联网+、信息现代化、多种流通模式涌现、消费观念转变等影响下,为适应农产品消费市场的快速发展变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应不断加大投入,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完善市场硬件设施,更加合理安排功能配套,优化市场管理水平,通过数字化链接流通节点,赋能产业主体、提升行业效率、重构链路价值,不断提升农批市场标准化、数智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批市场商品互通、信息互通、资源互通的重要作用。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要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以科技创新和农村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锚定建设农业强国目标,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和质量,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果蔬业务,集果蔬产品的种植管理、采后收购、产地预冷、冷冻仓储、预选分级、加工包装、冷链配送于一体,主要产品包括全国各优质产区及进口的各式特色果蔬。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生鲜产品服务商,通过“标准化基地管理、闭环式质量控制、无缝式冷链配送、一站式产品供应”的产业一体化经营模式,为果蔬产业各个环节提供综合、全面的服务。
公司在做好主营业务经营的同时,布局切入速冻食品和食用油产业,开展速冻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冷链仓储配送,以及食用油的调和加工灌装业务,增设肉类贸易业务,逐步扩展与主营业务能发挥协同作用的经营业务。截至报告期末,新开拓业务尚未形成规模,整体营业收入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从事水果、蔬菜等农产品的收购、仓储、初加工及配送服务,主要产品包括全国各优质产区及进口的各式特色果蔬。主要产品展示如下:
公司已布局切入速冻食品、食用油产业和肉类贸易,速冻食品品牌为“丰收哥”,产品品类有速冻包点、速冻汤圆、速冻点心、饭团等;食用油产品品牌为“丰收哥”、“香家门”,产品品类有玉米油、花生油、特级初榨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调味油等;产品展示如下:
为保证果蔬品质以及货源稳定,公司采用“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由农户参照GLOBALGAP标准进行种植规范管理,农户出产的优质果蔬优先售予公司。同时,公司为了将产品质量与安全的管理深入到采购和生产的各个环节,并实现管理标准化,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果品质量追溯体系,从而实现产品到原料到产地的可追溯性。
公司采购模式主要分为国内采购和国际采购,采用产地直采的模式。国内主要向基地、农户、合作社采购;国际主要向具备区域性、独特性的名优果蔬种植基地采购。公司这种产地直采服务不但能通过计划性的采购服务与强大的尾货处理能力,为下游客户提升效率,降低采购成本;用强大的品控能力,在关键节点提升产品品质,并通过各种新的包装设计与产品营销手段,为下游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外销模式和内销模式:公司的外销主要以FOB的形式通过适当渠道销往国际市场的方式;公司的内销以批发为主,产品主要供应国内大型连锁超市、电商、批发商等。
公司速冻食品业务主要为速冻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集生产研发、冷链仓储、冷链配送于一体,产品包括速冻包点、速冻汤圆、速冻点心等多种速冻产品。
在采购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进行,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公司主要原材料通过集中采购,确保原材料来源渠道清晰、质量符合生产制作标准需求。
在生产加工环节,公司坚持严苛、规范的生产流程,确保生产加工全过程安全可靠,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产品质量稳定。公司构建完善的速冻食品生产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已通过IS09001、FSSC(22000)、HACCP体系认证,可生产熟制面点、生制面点,以及肉制品等多种速冻产品,实现标准化分量口味,确保食品专业水准,带给消费者食品品质体验。
在销售环节,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经销商、商超、电子商务等渠道销售“丰收哥”品牌产品,通过线下推广活动、线上平台内容输入,提高品牌知名度;增设“香家门”品牌面向大流通及餐饮渠道。同时,公司提供成品生产加工等服务,保障公司产品线、食用油产业
公司食用油业务主要为食用油生产加工销售,集原油采购、调和加工、灌装、仓储配送于一体,产品包括花生油、玉米油、特级初榨橄榄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多种食用油。
在采购环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及相关标准进行,确保食品原料可追溯,公司主要原材料通过集中采购,确保原材料来源渠道清晰、质量符合生产制作标准需求。
在生产加工环节,公司主要采用采购优质原油,通过调和加工、灌装等生产流程,最终制成成品食用植物油对外销售。生产现场执行全方位现代化管理,通过专业且先进的设备,满足不同食用油的加工工艺要求,实现自动化无菌灌装,健全管理制度,关键节点严苛控制,实现高产、稳产、优产。
在销售环节,公司目前已逐步建立起经销商、商超、电子商务等渠道,分别实施线上推广和线下营销,通过品牌区分实施分渠道营销,“丰收哥”以中高端品牌流通营销为主,“香家门”以大流通推广为主,通过两个品牌的相互搭配和补充,巩固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同时,公司提供成品生产加工等服务,保障公司产品线、肉类供应链管理业务
肉类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为冷冻肉贸易,通过进口冻牛肉、进口冻猪肉、以及在国内采购后进行存储,根据市场需求在国内进行销售。经营模式为根据需求、市场行情的判断结果进行采购、存储、销售。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79.33万元,同比下降4.15%;营业利润1,874.96万元,同比下降60.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5.19万元,同比下降49.48%;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878.24万元,同比下降58.03%。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基础,通过持续加强自身价值创造能力,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生鲜产品服务商,历经多年发展,聚焦主业、深耕实业,涵盖果蔬产品服务、速冻食品经营、食用油经营、肉类贸易等业务,不断优化业务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实现企业健康可持续,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在果蔬业务方面,公司将继续优化种植、收购、仓储、加工和配送等各个环节,通过精细化的管理和技术创新,强化果蔬品质和供应链的稳定性,不断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着重提升公司在果蔬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速冻食品和食用油产业方面,公司将加速推动产能建设,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通过丰富产品线提高了市场响应速度。通过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提升产品多样性,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增强新业务的市场吸引力。
2024年,公司将继续聚焦主营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不断提升经营质量,实现主营业务的稳定增长和新业务的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整体运营质量,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围绕长期可持续发展,着眼于股东短、中、长期利益维护,根据公司自身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目标、资金成本及盈利能力等因素,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兼顾公司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积极实施相关分红方案,给予投资者稳定的投资回报预期,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自2016年上市至2022年期间(剔除2021年度因行业升级转型等客观因素未分红),公司已累计现金分红合计约1.36亿元,占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约为31.34%。2024年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加强市场信心。
未来,公司将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继续为投资者提供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给投资者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同时,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监管政策的变动情况,及时贯彻落实有关现金分红的工作要求,维护广大投资者自身的权益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持续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审批流程,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根据所处行业的特点与发展趋势,重点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针对性,披露对投资决策有价值的信息,努力构建满足投资者需求的信息披露机制,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此外,公司积极通过业绩说明会(每年常态化召开3次)、上证e互动、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样化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互动,切实保障投资者沟通渠道顺畅,传递公司投资价值,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长期信赖的关系。另外,公司也常态化通过图文、视频、官方公众号等形式,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样、全面的宣传互动方式。
公司将不断加强自身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积极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及证监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筑牢合规意识,推动公司规范运作;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规范运作,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优化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继续实施全面风险管理,提升公司对内外部环境变动的应对能力,加大内部审计督导力度,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以实现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稳固新产业运营,提升经营质量,努力通过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合理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实现公司的价值,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般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经审计)公告如下: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纪粉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公正,并未发现本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简要原因说明: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等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951,885.9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9,600,449.06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该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作为一家专业农产品服务商,主营业务为集果蔬产品的种植管理、采后收购、产地预冷、冷冻仓储、预选分级、加工包装、冷链配送于一体的果蔬服务;后增设速冻食品生产、食用油生产经营以及肉类贸易等食品范畴业务。
2023年,果蔬服务业发展仍在弱周期中徘徊,在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经济增长放缓,消费者的购买力减弱,对果蔬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费需求有所减少。随着果蔬服务业的升级转型以及农产品电商平台崛起,市场竞争压力增加,低价策略加剧了市场份额的竞争,利润空间缩小。
2023年因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多元化,食品消费市场下行压力加大,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消费者的需求变化推动食品市场的变革,更加关注食品的健康价值和安全品质,促使食品企业加快产品创新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伴随行业转型升级以及果蔬产品受自然条件的制约和影响的特性,近年来公司优化现有供应链体系,调整产品结构,创新营销方式,完善国内冷链物流网络,整合产业链,升级一站式供应服务能力。同时,为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和业绩增长能力,公司基于市场环境、主营业务及自身优势的考量,切入与公司主营业务能发挥协同作用的速冻食品和食用油业务,增设肉类贸易业务,布局食品范畴产业,进军食品制造业,优化公司业务结构。
目前,公司正处于果蔬服务业升级,食品制造业快速发展及扩张阶段。一方面,公司持续深化果蔬业务的核心竞争力,通过优化种植、收购、仓储、加工和配送等环节,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另一方面公司将加速推动食品制造业的产能建设,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丰富产品线,提高市场响应速度。通过加强产品研发和创新,提升产品多样性,满足消费者不断变化的需求,增强新业务的市场吸引力。公司目前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对流动资金有较高的需求,由于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下滑明显,结合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公司业务拓展、投资布局、人力固定成本等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因此,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需为支持业务开展、供应链优化、新市场开拓、研发增产扩能等事项做好资金准备。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579.33万元,同比减少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5.19万元,较上期4,740.79万元,同比减少49.48%。
2023年,公司果蔬服务业营业收入有所下降,利润承压,速冻食品业务和食用油业务尚未实现盈利,肉类贸易受到市场环境和汇率波动的影响,业务规模减少且毛利润下降。根据公司业务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计划加大在供应链优化、销售渠道建设和食品项目推广研发等方面的投资力度,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公司转型升级,加快核心主营及新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的抗风险及盈利能力。
为保障公司,保持公司偿债能力,公司需要预留资金偿还有息负债,保障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实力和对股东的长远回报。
综上,为了不影响公司未来整体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布局和流动资金需求,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分红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1,535.5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8.93%,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定。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发展、偿还债务、战略布局等,保障公司工作顺利推进,公司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规划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从而实现长期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计划在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针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对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投票结果进行单独统计并公告。
公司根据监管要求和规定,在《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以稳健的经营业绩和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报广大投资者。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出发,保障公司营运需求,提高偿债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辉果蔬”或“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实际已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332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490,566.05元(不含税)后,到账金额为人民币328,509,433.9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252,695.01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亚会A验字(2020)0004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7,985,760.21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3,228,060.39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1,494,995.1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11,494,995.19元一致。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201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一次修订,经公司2022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完成第二次修订。
公司对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20年3月9日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升平支行、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广东宏辉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1,494,995.19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亚会A专审字(2020)0013号),截止2020年3月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387.48万元。2020年3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5,387.48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2022年12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7,000万元归还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3年12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7,000万元。
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人民币1,000万元(包括1,000万元)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包括一年)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00万元。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当前实际建设情况,将“广东宏辉果蔬仓储加工配送基地建设项目”的达成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实质性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辉果蔬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